2016年秋季答辩的研究生:
根据机电工程学院规定和要求,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对象为:2016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且学位论文送审专家评阅意见通过者。现将本次答辩安排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2、答辩地点:明志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答辩要求:
(1)全体参加答辩研究生,在答辩现场向答辩委员会秘书提交学位论文5本。
(2)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为“直接答辩”或“答辩后修改”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论文正式答辩。
(3)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研究生
①在答辩现场必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交“研究生论文修改说明书1份”;
②研究生以PPT形式逐条说明论文评审修改建议及所对应的修改状况,说明时间:2~3分钟。答辩委员会结合评阅专家修改意见,检查和质询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评委讨论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资格,讨论通过后才能参加论文正式答辩;未修改或修改不合格的研究生将直接取消本轮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4、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16年11月26日8:00-12:00;
(2)提交地点:明志楼A504;
(3)对于论文有修改意见(含修改后答辩、答辩后修改及答辩时评委会提出修改意见)的研究生,论文归档时必须同时提交“研究生论文答辩修改确认单(论文归档用)”。
(4)对于研究生提交的“归档学位论文正式稿”,研究生本人必须针对自身论文格式和内容及论文修改意见,在导师亲自指导下整改。在之后的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检查及今后的论文抽查中,一旦论文出现问题,责任由研究生本人和其指导教师负责。
(5)研究生所提交正式论文封面和扉页均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论文扉页签字处须由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研究生向机电院提交的论文份数为:硕士学位论文1式3份、博士学位论文1式6份。
机电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