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励评定办法
为公平、公开、公正地评审好、使用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表彰奖励条例》、《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励评定办法。
一、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种奖助学金、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
组长:黄志强 李涧松
成员: 侯勇俊 姚伟宁 王国荣 王维 唐东林 张禾
奖学金评审秘书:张富晓
荣誉称号评审秘书:章志华
二、各单项奖励的评审办法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范围与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一致,评定依据是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80%)(学术成果截止为2016年8月31日,且上一年度已经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和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20%)。
国家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和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类分类评选。
已经正式注册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术成果为正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以后所获得学术成果。
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至少正式刊发SCI论文1篇(需提供SCI检索证明)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需提供授权证书);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至少正式刊发CSCD核心期刊(2015版)论文及以上1篇(需提供论文刊发复印件或杂志)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需提供授权证书);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至少正式刊发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版(最新))论文及以上1篇(需提供论文刊发复印件或杂志)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需提供授权证书)。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范围与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一致,评定主要依据是过去一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按照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计算,按得分高低及学科分类评定。
学业奖学金原则上按学科、年级和培养方式相对切块评选。
3、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采取学生自荐和班级辅导员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评比终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4、“十大优秀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和先进班集体
由各年级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推荐,各年级单项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决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十大优秀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候选人必须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三、评审程序
9月23日,通过评审办法并公布;
9月23日--9月25日,由各研究生填写各项奖励申请表,提交支撑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各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各班级按照《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各自负责的项目进行评价,并提交经公示后的单项评分;各班收齐后交到辅导员处。
9月25日--9月26日,各评审秘书和辅导员核定评审材料,计算研究生智育分,汇总并公示综合素质评分;
9月27日—9月29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9月30日--10月16日,公示结果,上报学校评审小组。
四、相关要求
1、各年级务必尽快将评奖办法通知到全体研究生,组织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2、研究生提交的支撑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一切奖励评审资格。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