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生培养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范围与指标
1.选拔对象
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在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全日制学术型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进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硕士生,不能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
2.选拔的学科范围
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只在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开展。
3.选拔指标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实际,学校决定2014年度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拟招生计划为38人,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指标见附件一。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及学术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大于等于80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破格申请
有以下突出表现者,可不受前述“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大于等于80分”条件限制。
(1)在本学科领域内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者排名第1,或导师第1申请者第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第一署名单位)。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者(有证书)。
(3)获国家专利者(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第一署名单位,排名前二)。
(4)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且有证书者(主要指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挑战杯、石油工程设计大赛等)一等奖及以上者。
(二)申请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2级应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向所申请博士学科所在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附件二)。
2.硕士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及学士学位复印件。
4.申请博士学科专业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书(附件三)。
5.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学院对原件进行审查并签字)。
6.参加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科研情况简述(申请者的硕士导师审查并签字)。
7.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综述性报告。
8.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
9.破格申请的学生,还须提供科研能力、学术专长相关材料。(申请者的硕士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该表须经硕士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上述第(二)条的“申请材料”交申请博士学科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与录取
1.考核小组组成
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小组至少由三名具有博导任职资格的教授组成,推荐人不参加考核小组的工作。
2.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指标及面试合格标准由各学院自定。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申请者外语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学术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研究潜力。
为了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培养潜质,各学院可在面试前组织笔试,笔试科目、分数线也由各博士生培养学院自定。
充分发挥、规范和尊重申请人所申报的博士生导师在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中的学术意见和权力。
各博士生培养学院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信息公示
各学院必须将拟录取学生姓名、硕士课程平均分、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拟申请博士专业公示在学院网站。破格申请的学生还须备注说明破格原因,专家推荐意见书及相关材料。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资料提交
各博士生培养学院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连同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博士生培养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并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招网上加以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录取的学生要进行2014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详见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招网上通知),现场确认时请各位拟录取学生按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附件3中的应届硕士准备并交齐所有归档材料。
四、培养
1.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最长不超过7年。前两年为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原则上不撰写硕士论文),后续时间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
2.培养分流
在培养过程中,若硕博连读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须经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附件四),导师严格审查签字确认,报所在培养学院讨论并严格审核,确认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取消博士学籍,按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申请硕士学位。
五、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2)各学院依据本通知,制定学院选拔办法。
(3)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院
2014年3月10日
关于开展201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