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9-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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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4/23 作者:  编辑:张富晓  审核人:石明江  点击:[]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规范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15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生导师岗位新增遴选、资格认定及招生指标核定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 425日前,教师向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1)、代表作评审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人员签署经审核申请人材料真实可靠字样并盖单位公章,将申报表(一式5份)、代表作评审表(一式2份)和佐证材料(1份)的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2. 51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完成代表作评审。

3. 522日前,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代表作评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定并按要求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提交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将推荐人员汇总名单(排序)纸质版报研究生院。

4.526日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对学院推荐申请人进行评审。

5.6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二、在岗博导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430日前,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请提交“博导招生审定简况表”(附件3)“博导资格审查明细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

2.522日前,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在岗博导招生资格进行会议评定,按要求公示。

3.530日前,学院将通过公示的认定结论报研究生院。

4.6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二、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地点:明志楼B501;全套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提交:164337998@qq.com.

2.联系电话:028-83037251

机电工程学院

2023423

 

上一条:机电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第二批) 下一条: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及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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