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表彰奖励条例》、《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发布2020年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办法。 一、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种奖助学金、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 组 长:李忠伟 祝效华 副组长:姚伟宁 韩传军 石明江 成 员:王国荣 唐东林 梁海波 石健 1名导师代表(非申报者导师) 2名学生代表(非申报者) 研究生辅导员 奖学金评审秘书:研究生管理干事 二、各单项奖励的评审办法 1、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应满足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要求,其总分由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分(80%)(学术成果截止为当年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且上一年度已经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和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分(20%)两部分构成。 评定范围及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与评奖的硕士研究生不再区分专硕和学硕)。 已经正式注册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硕士期间发表的但在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录用的论文,可用于博士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在研三阶段申请考核读博的,且考核通过后可使用的加分材料的使用规则参考硕博连读加分材料的使用规则。 所有参评学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机电工程学院或石油天然气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应至少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SCI期刊论文1篇(见刊或录用); (2)硕士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应至少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SCI期刊论文1篇(见刊或录用);1篇SCI期刊论文进入ESI 0.1%(全球TOP 0.1%),追加1000分;1篇ESI期刊论文进入ESI 1%,追加300分;1篇ESI期刊论文进入ESI 3%(扩展版ESI高被引论文),追加150分。 (3)ESI论文引用情况以当年9月25日为截止日期,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为依据,一个年度只能提交一份检索证明。一篇论文被引次数可以累计,参评论文在上一年度进入ESI前3%或前1%,且该论文参与了上一年度的评奖,若该论文第二年度进入ESI前 1%或ESI前0.1%,则在本年度奖学金评定中再追加150分(ESI 前1%)或500分(ESI前0.1% )。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范围与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一致,评定主要依据是过去一年(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即参评材料的落款日期在本时间区间内,追加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以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意见为准)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按照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计算,按得分高低及学科分类评定。 学业奖学金原则上按学科、年级和培养方式相对切块评选。博士学业奖学金三年级二等及以上获得者必须在评定学年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EI或SCI期刊论文一篇(见刊或录用)或专利转化(到账10万以上)。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评定学年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EI或SCI期刊论文一篇(见刊或录用)或专利转化(到账10万以上)。 研究生第一学年需完成全部课程,否则不予参与奖学金评定。如确因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缺席考试,提交导师签字、缺考科目任课教师签字的情况说明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所缺考试的总学分数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数的30%。 3、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采取学生自荐和班级辅导员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评比终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4、“十大优秀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学术成就奖”和先进班集体 由各年级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推荐,各年级单项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决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十大优秀研究生”“十大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候选人必须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5.有下列其中之一的情况,取消奖助学金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校级校规并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恶意拖欠拒绝缴纳学费的; (4)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的; (5)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的; (6)本年度所修科目中有挂科的; (7)出现私拉乱接、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等违纪现象,被学校查处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内评优评奖资格; (8)研究生实验室不遵守学校安全规定,被学校亮黄牌警告及以上的,取消当事人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奖资格; (9)其他特殊情况以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意见为准。 三、评审程序 1、各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各班级按照《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表(2019年修订)》,《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励评定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各自负责的项目进行评价,并提交经公示后的单项评分;各班级进行班级评定,完成班级评定后,提交到辅导员处。 2、由评定小组核定评审材料,无问题后公示综合素质评分; 3、由各研究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及《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表及补充说明 (2019年修订)》,《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励评定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填写各项奖励申请表,提交支撑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4、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 5、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完毕后上报学校。 四、申诉处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综合素质评分和研究生奖学金名单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将书面申诉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本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后予以答复。 五、相关要求 研究生提交的支撑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一切奖励评审资格。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所有。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