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学位论文答辩,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机电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祝效华
机电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梁政、李忠伟、韩传军、石明江、杜坚、王维黄志强、杨迎新、郑华林、王国荣、唐东林
秘书:葛亮、张富晓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机电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负责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处理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①培养计划;
②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
④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及中期进展报告;
⑤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导师审定,导师签字确认;若期刊论文被SCI收录,需提交图书馆情报室出具的收录证明;
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⑦学位申请书;
⑧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
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
⑩机电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统计表和学位授予信息表(提交电子档)。
(2)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3月17日~3月22日;
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
提交地点: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明志楼B501)。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在收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后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其不具备答辩申请资格,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①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
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工程实践或实践考核不合格;
③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或曾参加但未通过;
④未达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相应的学术成果条件;
⑤全日制研究生未参加中期分流考核或考核未通过;
3、博士预答辩
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同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需提供预答辩记录表。
4、关于首次答辩未通过重新参加答辩的要求
首次答辩未通过或答辩通过但答辩委员会不推荐授位的学生,再次申请参加答辩的,必须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三、学位论文评审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申请,学术成果必须达到《机电工程学院硕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术条件》(2014级起执行)。同时,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才能送审。
博士必须通过预答辩后才能提交送审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所有学位论文均采用盲评方式(隐去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和致谢)送审。
硕士:至少送2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1名(学术性硕士学位论文送高校副教授级以上专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可以送企业副高以上职称专家)。
博士:至少送5名同行专家(校外专家3名,非博导必须是正高职称)评审,其中至少3名为博导。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报校学位办备案。
博士:答辩委员会由五位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校外正高级专家不少于二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定,提交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并以纸质批复为准。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前,出示并宣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的答辩委员会名单。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组织答辩,并将答辩安排提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参加答辩研究生名单题目等相关信息。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1)时间
学院原则上每年组织春秋季两次答辩,答辩时间分别为2019年的5月和10月,论文送审时间分别为2019年的4月和9月。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均采用多媒体汇报方式;
硕士研究生答辩陈述时间:25~30分钟;提问时间:20~25分钟;
博士研究生答辩陈述时间:45~50分钟;提问时间:20~30分钟。
(2)投票
学生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经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答辩通过。经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推荐授位。
(3)核查
对在评阅过程中有增评、第二次答辩、非全票推荐授位以及定向攻读学位的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成立由3名专家组成的论文复审专家小组,对学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提交的论文进行核查,综合评判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及质量,核查结果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推荐授位名单,并对存在问题的论文进行督促整改或暂缓授位。
五、提交材料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答辩情况记录表(每名答辩研究生1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予学位信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