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务实
二、考核时段
2023年1月至12月(即2023年自然年度)。
三、考核范围
全院所有在册在岗的教职工,其中处级干部(含研究院)按组织部安排进行考核。应参加但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依规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各单位根据《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责任书》的要求,重点考核教职工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学术成果、教学成果、劳动纪律等。
五、考核要求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中“考核结果”的“综合评语”应包含单位对被考核人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客观评价。对聘期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有明显差距的教职工,单位要开展见面谈话等方式予以警示,帮助其解决困难,促使聘期目标的顺利达成。
2、参与考核的教职工要对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三全育人”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表“师德表现总结与反思”中对本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与反思。师德表现总结与反思作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的首要观测点,总结与反思不认真、不具体的,不能考核为“优秀”。
3、考核表要存档保存,所以不能使用圆珠笔和纯蓝钢笔填写。
4、表格分为教师用和非教师用,如用电子文档填写的表格,需在人事处网站重新下载新表,并按要求装订。(请用A3或A4纸打印,A4需正反面打印)打印的考核表,一定要本人手写签名。
六、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各单位的推优分配名额附后。如发现单位推荐优秀人员存在与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有明显差距、教学工作量等不合格的情况,则取消该单位评优指标。
3、对于聘任在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职工,未给本科生上课的(以教务处教师课表为准),考核等次只能为基本合格及以下。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发放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教授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教研室主任、工会代表组成。
组 长:韩传军、李忠伟
副组长:姚伟宁、石明江、王国荣、蔡 灿
成 员:蒋发光、张 禾、宋 震、郑华林、张旭伟、孙建强、莫 丽、
冯文荣、王 津、杨迎新、于春雨、方 鑫、章志华、张富晓、刘洪斌、张 杰、葛 亮、林 伟、冯诚沉、文 华
2、考核按宣传动员、填写考核表、个人述职、群众评议、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复核与申诉等程序进行。
九、考核结果的复核与申诉
本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工作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答复意见并通知本人。
复核小组组长:韩传军
成员:刘洪斌、张杰、林伟
申诉小组组长:姚伟宁
成员:覃莉、李陵
十、时间安排
序号 |
完成时间 |
内容 |
1 |
2023年12月25日前 |
各单位组织考核 |
2 |
2023年12月26日前 |
上交考核材料(明志楼A506) |
3 |
2023年12月27日 |
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审核 |
4 |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 |
公示五个工作日 |
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8日
附
部门 |
参评基数(人) |
推优名额(人) |
机械工程 |
26 |
6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1 |
2 |
智能感知工程 |
6 |
1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16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1 |
2 |
工业设计 |
12 |
2 |
力 学 |
19 |
4 |
机械基础 |
17 |
3 |
钻 头 |
9 |
2 |
实验室 |
12 |
2 |
团 委 |
13 |
3 |
办公室 |
5 |
1 |
南充校区(统筹) |
26 |
5 |
合计 |
183 |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