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协商,现启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未办理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原则上只贷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见附件1,请参照样表填写,除签名须手写外其余内容均打印),一式一份。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为近期开具,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无效,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学生本人农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式一份(只需复印借记卡的正面)。
(六)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和监护人关系证明。
1、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模板见附件3);
2、监护人关系证明:监护人为父母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须提供借款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监护人关系证明原件一份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无效,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的资质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批;
6、审批完成后,经办银行通知学校组织借款学生面签借款合同;
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辅导员认真宣传贷款政策,督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学生按要求规范准备好贷款申请资料后,请于2016年11月12日前将所有资料提交辅导员审核。
1、请各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并按照下表中罗列的顺序装订每名学生的贷款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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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内容属实,学生签名(手写),除签名外其余内容均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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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7)为未满18岁的学生根据监护人情况所须增加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