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保障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现成立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校基本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审的组织和审核工作,现将人员组成公布如下:
组 长:李忠伟、韩传军
成员:姚伟宁、 石明江、 王国荣、 唐东林、 梁海波、 甯尤军、 葛亮、章志华、魏文、黄馨月、夏天鸿、2名学生代表(非申报者学生)
一、各单项奖励的评审办法
1、国家奖学金
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应满足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要求,其总分由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分(80%)(学术成果截止为当年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且上一年度已经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和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分(20%)两部分构成。
评定范围及要求: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与评奖的硕士研究生不再区分专硕和学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对象本年度须获得二等或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培养计划所选课程不得有重修补考记录。
(3)所有参评学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机电工程学院或石油天然气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4)博士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应至少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SCI期刊论文1篇(见刊或录用);
(5)硕士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应至少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SCI期刊论文1篇(见刊或录用);1篇SCI期刊论文进入ESI 0.1%(全球TOP 0.1%),追加1000分;1篇ESI期刊论文进入ESI 1%,追加300分;1篇ESI期刊论文进入ESI 3%(扩展版ESI高被引论文),追加150分。
(6)ESI论文引用情况以当年9月25日为截止日期,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为依据,一个年度只能提交一份检索证明。一篇论文被引次数可以累计,参评论文在上一年度进入ESI前3%或前1%,且该论文参与了上一年度的评奖,若该论文第二年度进入ESI前1%或ESI前0.1%,则在本年度奖学金评定中再追加150分(ESI前1%)或500分(ESI前0.1%)。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范围与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一致,评定主要依据是过去一年(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即参评材料的落款日期在本时间区间内,追加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以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意见为准)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按照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计算,按得分高低及学科分类评定。
学业奖学金原则上按学科、年级和培养方式相对切块评选。博士学业奖学金三年级二等及以上获得者必须在评定学年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EI或SCI期刊论文一篇(见刊或录用)或专利转化(到账10万以上)。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评定学年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EI或SCI期刊论文一篇(见刊或录用)或专利转化(到账10万以上)。
研究生第一学年需完成全部课程,否则不予参与奖学金评定。如确因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缺席考试,提交导师签字、缺考科目任课教师签字的情况说明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所缺考试的总学分数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数的30%。
3、社会类奖学金
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应满足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要求,基本条件满足条件下,依照国家奖学金积分推荐。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要求: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认同中国石油企业文化和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面向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30%;
(2)明信能源奖学金申报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且生活简朴,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
4.国家助学金与学校助学金按照学校发布的通知执行,即:《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5.有下列其中之一的情况,取消奖助学金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校级校规并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恶意拖欠拒绝缴纳学费的;
(4)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的;
(5)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的;
(6)本年度所修科目中有挂科的;
(7)研究生实验室不遵守学校安全规定,被学校亮黄牌警告及以上的,取消当事人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奖资格;
(8)其他特殊情况以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意见为准。
6.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9月28日18:00。
二、评审程序
1、由各研究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及《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表及补充说明(2022年修订)》填写各项奖励申请表,提交支撑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2、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完毕后上报学校。
三、申诉处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研究生奖学金名单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将书面申诉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本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后予以答复。
四、相关要求
研究生提交的支撑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一切奖励评审资格。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所有。
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