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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办理离职、退休手续时设备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作者:杜明俊     编辑:杜明俊    审核:于春雨    


院内各教研室及实验室:

实验中心在设备资产盘点过程中发现部分教研室及实验室存在因教职工退休、离职(档案不在学校的教职工)设备资产交接不到位造成的资产遗失、损毁等情况,为加强教职工离职、退休前设备资产交接工作,按学校相关要求教职工办理退休、离职手续时,应主动完成仪器设备移交工作完及大型仪器设备测试服务费结清证明。

相关移交工作流程如下:

1.教师离职、退休前联系实验中心于春雨(83037259)、杜明俊(83037291)教师,生成教师在库资产表;

2. 离职、退休教师根据资产表进行设备清查;

3. 对于不同的资产,您可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团队继续使用的资产,请将资产转至在职教职工名下,相关资产请填写“机电院调剂设备申请表”(见附件);不在使用的资产,请交回学院实验中心,具体联系于老师或杜老师;

4.设备移交工作完成后,实验中心签字,您可以继续办理后续相关流程。


机电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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