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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管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收转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涉密文件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校内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

二、各单位收到上级单位的涉密文件后,应第一时间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科,由机要科流转和保管。

三、传阅涉密文件,由机要科保密员直接传递,不得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科办理借阅手续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四、涉密文件未经上级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拍照、转载或上传网络,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发生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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