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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假期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学校的检查相关规定,现将学校实验室假期前安全检查工作和假期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要以此次假期前和月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指学校所有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油涉化实验室及含特种设备的相关场所。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中被通报的实验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方式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认真组织,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根据情况组织现场抽查。

四、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对本院(中心)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自查报告于71日下午18:00前以正式文件纸质档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后勤楼304,电子档发邮箱215414205@qq.com

(二)现场抽查。实设处将根据各学院(中心)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抽查名单,并于71日开始到实验室现场抽查。

(三)通报惩处。请各学院(中心)认真排查梳理实验室安全问题,实设处将根据抽查为了情况据实惩处。

(四)特别说明。因为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规定二级单位需要每月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今后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月报表请在下一月的7号前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再单独发通知提醒。

五、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假期期间开放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并向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登记备案。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
  2.
假期暂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薄弱环节重点防范。
  3.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学校的相关规定。
  4.
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等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妥善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5.
实验室应注意把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设备、计算机数据处理设备等存放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6.
做好用电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室用电线路,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请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 
  7.
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
  8.
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有关的其他安全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让我们携手同心,贡献力量,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顺祝各位老师和同学假期愉快!

六、工作联系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伍建川,联系电话:

028-83032341,邮箱:215414205@qq.com

 

附件: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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