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第14条明确提出要改革学生评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新一轮审核评估把学生综合素质和国际视野作为学生发展的重点审核指标,把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参加各类竞赛、交流情况纳入了审核指标体系,为把学生学习成效数据采集全、采集细、采集准,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做好准备工作,在2021届学生离校前开展学生发展数据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采集学生发展数据12张表
二、采集对象
2017级本科在校生
三、采集时间范围
2017年9月1日至今
四、填报和审核流程
填报网址、账号密码等信息详见数据填报平台操作说明(附件)
五、时间安排
1.5月26日-6月9日学生填报
2.5月31日-6月11日学院审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认识学生发展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学生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填报质量,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因漏报、错报、审核不严等原因出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工作流程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本次填报的学生发展数据应用于状态数据填报和审核评估,同时将学生发展数据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推免的重要依据,也作为考核学院指标之一。
4.数据采集结束后,学校会对学生发展数据进行总结和深度分析,在全校范围内对各学院学生发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其他事项
1.填报过程遇到网站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信中心,联系人:王祎珺,电话2675。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评估处。联系人:岳海燕、冯仁蔚,电话:2010。地址:思学楼A304。
3.如学院需要给学生进行填报培训请与教学评估处专项评估办公室联系。
附件 数据填报平台操作说明(学生版)
教学评估处 网信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