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及归档要求2021-09-01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任课教师:
为规范并简化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及档案材料管理,根据研究生院及学院相关要求,现将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及课程材料归档要求,说明如下: 1、成绩提交: 2015级及以后年级研究生的成绩,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成绩;2014级及之前年级的研究生成绩需由任课教师单独提交签字纸质《成绩登记表》,并加盖学院院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图书馆C614),同时电子档发送至成绩登记表中的备注邮箱,由研究生院录入成绩。 成绩提交节点:课程结束45天内,如遇寒暑假,提交成绩的时间一般是开学后一周内上报。 2、归档要求: 提交成绩后同步归档,如遇寒暑假,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归档材料内容包含:(1)平时成绩记录;(2)试卷(试卷必须有考题审批单)或论文;(3)评分依据;(4)成绩单;(5)考试情况分析;(6)归档清单表(随归档材料一并存档)。 归档材料提交方式:电子版。(若有如试卷等电子版不便的材料,可纸质版,其余均需电子版)。全部归档材料压缩打一个包,以“××年××季-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656832815@qq.com 3、成绩提交及归档相关资料,见附件。 联系人:郝晶晶(明德楼A527,电话83037313)。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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