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新增硕导遴选工作的通知2020-09-09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补充规定》、《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在岗招生资格审定办法(2018)》,学院将开展2020年秋季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1. 硕士导师任职资格申请由本人提出,并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结论。 2. 在岗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每三年进行一次,但每年学院对各硕士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学院在2018年已经开展了在岗硕士导师资格审定工作,2018年已经通过审定的硕士导师,即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本次不用提交。 二、审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纸质版1份,手写签名)至明德楼A527王金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yyjszs@163.com),填写时请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附件2)中对各种成果的定义与分类。未进行申请者,即自动放弃申请。 提交时间:2020年9月14日12:00 前。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会负责组织材料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给出审定结论。 3.学院公示与备案 学院将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科研项目、成果、论文、奖励和专著等的认定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进行认定。 三、审定标准 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在岗招生资格审定办法(2018)》(附件3) 或链接下载:http:/hgy/info/2078/5709.htm 四、审定结论 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审定结论为同意担任、不同意担任; 五、审定结果处理 审定结果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处理,将根据审定结果更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学院主页教师介绍栏目更新有关信息。 对学院审定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请复议,研究生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受理。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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