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12-01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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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3]

 

化工院2016级硕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及

2015级硕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6级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及2015级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6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论文开题论证时间:2017.12.12018.1.4

22015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论文中期检查时间:2017.12.12018.1.4

二、检查对象

120162015级研究生:涉及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等相关专业。

22017级研究生: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2016级研究生,且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的,可向化工院提交提前开题申请。

三、组织开展方式

1、开题论证的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及基本要求(试行稿)》(见附件)。

2、中期检查的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试行稿)》(见附件)。

3、请各答辩组于答辩前5天到化工院明德楼A527郝老师处登记本次答辩安排时间、地点、答辩评委等信息,或者填写返回《研究生开题论证答辩安排表》、《研究生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见附件),学院将对本次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答辩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评委意见及评审结果公布方式

1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评审结束后,各组秘书收齐纸质材料(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评审表),并统计汇总评委意见,于第二天将纸质材料及本组开题和检查结果总结(电子+纸质)按论证分组统一提交化工院明德楼A527郝老师处。

(开题论证结果总结:应简明包括开题的总体情况、应开题人数、实开题人数、开题通过者、开题未通过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中期检查结果总结,应简明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受检查人数、实受检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速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2、化工院统计汇总开题论证结果及评委意见,综合评定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最终公布结果,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注:参加中期检查、开题论证的研究生,需现场提交一份中期检查表、开题论证,并请评委签字,学生本人保存,统一提交班长后交到学院,申请答辩时归档。

开题报告,也可在答辩通过后,按照评委意见进行修改后,统一提交至班长后交到学院,申请答辩时归档。

  

 

 

化学化工学院

2017121

 

附件:化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的相关要求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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