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督导组深入课堂,检查、指导、评估课堂教学2016-04-04 作者: 编辑:邓洪波 审核: 浏览:[]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2016年3月,化学化工学院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成立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督导组。 教学督导组成员共7人,设组长1人,由学院院长聘任。督导组成员由学院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深厚的专业基础、治学严谨、工作责任心强、愿为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作贡献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届任期两年。 教学督导组成立后,立即展开督导工作,采用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履行督导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督导工作的开展,为学院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督导听课 督导听课 督导听课 督导听课 督导听课后与授课教师交流 上一条:学院召开2015版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工作会议 下一条:学院完成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活动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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