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2018-07-26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化学化工学院 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018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学院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5个本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组(简称考评组),学院院长任工作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设置秘书1名,成员包括学院班子其他成员、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学院考评专家、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院长助理(教学)、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等。考评组下设考评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代行职责),教学副院长任考评办公室主任,负责学院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资料准备、结果统计、组织审定、公示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教学办公室具体执行评价数据工作的发放和回收。考评组秘书负责对考核数据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工作。 组 长:段明 副组长:王兵 张辉 成员:王林元、陈刚、唐鋆磊、诸林、马喜平、梁发书、朱元强、段文猛、任宏洋、邓洪波、朱鹏飞、董军 教师代表:邹长军、梁宏、罗米娜、柯强、全红平、刘瑾 秘 书:陈永东 二、考核评价范围、内容与方式 考核评价范围:凡是当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实验教学)的全院在职专任教师均接受考核,每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学时。 考核评价内容: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文档及教学过程等。 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方式采取课堂听课评价、教学文档评价、学生评价、课程教学改革成效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课程教学改革有突出贡献实行加分制。 1.课堂听课评价(30分) 按照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督导听课评价表》(附件1)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管理、语言教态、教学特色与效果、学生课堂参与情况等方面由学院督导以及相关专家对教师课堂授课进行评价。每学期专家需要将本学期完成评价表提交教学办公室备案。 2.教学文档评价(20分) 教学文档评价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小组执行,教学文档评价包括课程教学文档和课程归档材料两部分,各占50%。课程教学文档包括教案、课件等;课程归档材料包括试卷、毕业论文等相关材料。 1)教学文档评价(50%) 学期中期检查时进行检查评价,每次检查由教研室收齐本教研室开课课程教学文档,交教学办公室集中检查。 2)课程材料归档情况评价(50%) 课程材料归档情况主要检查试卷评阅情况、试卷分析情况、试卷归档情况等。 3.教学工作量及改革成果(10分) 3.1 教学工作量(9分) 教学工作量评价以教研室(中心)为单位,按照室(中心)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进行折算:大于等于64学时,计100%;32-64学时,计95%;24-32学时,计90%。 3.2教学改革成果(1分)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有多篇论文的,只认定级别最高的1篇);占比50%。 ②主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有多个项目的,只认定级别最高的1项;占比50%。 分数认定化学化工学院教改论文和教学研究项目打分表(附件2)。 4.学生评价(40分) 学生评教基于学校网上评教得分和学生现场评教两种方式,其中网上评教得分以教务处下发为准,占学生评价的20%;学生现场评教以学院组织为主,占学生评价的80%,重点关注教师课堂的驾驭能力、关注学生、敬业精神与师德师风三个方面,评价指标体系见化学化工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价表(附件3)。 5.加分项(1分) 为提升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师对本科教学投入的积极性,凡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加分项,本项最高得1分。 ① 与上一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相比,排名进步了10%,加0.2分。 ② 参加国家级、省级有关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加1分,校级教学竞赛获得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三等奖及院级一等奖加0.1分。 ③ 完成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的录制并在线使用,加0.2分,成功申报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加1分; 成功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加1分; 利用学校教务处网络课堂进行课程在线教学改革,并运用于实际教学过程中(有学生网上注册记录、网上答疑、批改作业等相关记录),加0.5分。 全英语授课课程加0.5分。 ④ 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加1分;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加0.2分。 ⑤ 其他特殊情况,经考评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加分。 所有申请加分项的成果只计当年,不重复累计,申请加分项需要填写加分申请表,并向考评办公室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评价等级及要求 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得分按照降序排列,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本科课堂教学年度考核结果。其中,优秀等级分为优秀一级、优秀二级和优秀三级。 “优秀”一级教师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每年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一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3)主持或参加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项。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1)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2)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本院后20%; 3)独立承担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门次数或总学时数)未达到规定标准; 4)出现教学事故; 5)考核得分低于90分; 6)无特殊原因,调停课和更换主讲教师次数占学院开课总门次数的比例高于5%; 7)学院管理规定不能评价为“优秀”的其它情形。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不认真履行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出现Ⅰ级以下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3)考核得分低于60分; 4)学院考核办法中认定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结果及应用 1.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①学校按一级、二级、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税前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学院年终考评给予优秀; ②除学校优惠政策外,学院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职称; 2.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后10%的教师,经学院组织专家评估考察,确实存在教学态度和能力问题。学院采取帮扶措施,责其跟班助教学习一学期;待学院教学能力评估合格后方可任课。 3.其它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成果的应用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实施。
五、附则 本办法于2018年7月17日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于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授课教师: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课程名称: 授课专业班级:
听课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教改论文和本科教学研究项目打分表
备注:有多篇论文的,只认定级别最高的1篇,教改论文按照学校科研处人文社科或教育类划分;有多个项目的,只认定级别最高的1项。
附件3 化学化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
附件4 化学化工学院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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