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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实施方案调整通知

2020-05-21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化学化工学院就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实施方案调整安排如下,同时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将结合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即正常批次答辩,参照《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调整方案》进行,通知链接:/hgy/info/2077/7966.htm

同时按照学校通知( 6月份到10月份期间,各学院可从615日开始每隔15天向学位办上报拟推荐上会名单,学校将视上报情况多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合学院实际,未能在正常批次完成答辩的学位论文,可以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情况,后续继续推进答辩各环节,按同样要求组织答辩。学院从615日起,根据后续答辩情况,将会不定期召开分委会进行授位评定上报学校。

二、正式答辩组织开展方式

1、学位论文答辩对象:通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取得本期答辩资格的研究生。

2答辩具体开展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答辩

具体要求:网上工具平台由各答辩组自行选择并提前测试通畅(建议使用腾讯会议)。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学生每人使用一台电脑终端,全程参与答辩过程并开启摄像头,答辩过程全程录屏或录像。允许外部人员(不开启摄像头)网上参与答辩会议旁听。届时学校和学院将派答辩督导加入各网上答辩组进行督导。对于博士答辩,将会在网上公布博士答辩组安排和会议地址,对公众公开。答辩全程,答辩秘书需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维护网上平台答辩秩序和通信顺畅,根据答辩过程需要,合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静音或解除静音要求。一般在答辩汇报环节,除答辩学生以外,其他成员都需静音。问答环节,提问人员再打开麦克风。

3、答辩组织方式:研究生导师自行组织和学院统一组织两种形式。

自行组织答辩的各答辩组请至少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表(其中答辩地点栏填写网上答辩地址,如会议号、会议链接等)发送至学院邮箱(hgy_yanjiusheng@qq.com),以备学院审核备案,学院上报学位办备案,获得答辩批复后,方可答辩。

愿意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的导师,请于522日前,联系郝晶晶老师登记。

4获得批复后,请答辩秘书加入化工院研究生答辩秘书QQ(群号985553080 ),同时联系郝晶晶老师获取答辩批复、答辩学生论文评阅书、答辩表决票,并自行下载答辩所需其他材料(详见附件秘书用表格)在答辩现场或提前3天,答辩委员会秘书收集答辩学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连同答辩委员会用相关答辩材料提供至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费用标准(含论文评阅费):硕士研究生1000/人、博士研究生2500/人。各答辩组答辩秘书答辩前联系学院了解所剩答辩费金额。

三、正式答辩现场细则

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所有研究生至少提前20分钟进入网上答辩现场,由答辩委员会主任介绍委员会组成成员,并宣读答辩要求及注意事项,尤其网上答辩的具体要求(全程开启摄像头、答辩过程中的开启/解除静音要求、全程录屏或录像),所有研究生必须全程参加,中途不得离场,遵守相关纪律和要求。

1主持答辩: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介绍答辩组成员,介绍论文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宣布学位办答辩批复,宣布答辩会开始。

2正式答辩汇报前:研究生在答辩现场或提前3天,向答辩委员会秘书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供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秘书将相关答辩材料提供至答辩委员会成员。

3博士研究生答辩要求导师介绍博士生学习与科研情况(5分钟),对硕士暂不做要求,各答辩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进行。

4、答辩人汇报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约25~30分钟,博士论文约45-50分钟)。答辩秘书对各答辩人汇报情况进行照片或截屏记录。

5答辩问答: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论文评阅意见和评阅人提出的问题(不宣读评阅人姓名),答辩人思考回答(答辩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答辩人思考30分钟后,再回答,以节省时间)。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认真回答问题,采用即问即答方式。评委提问及研究生回答问题时间:博士,2030分钟;硕士,1520分钟。

6答辩记录:答辩秘书对答辩汇报、问答等全程答辩情况进行认真详细记录、时间控制和答辩顺序提醒。

7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所有研究生回避)评议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投票表决、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同意毕业进行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就是否推荐授予学位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表决后形成答辩决议,由主席宣布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所有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答辩秘书现场收集评分表、表决票,决议书中签字可在答辩后收集,所有答辩结果收集均须保留邮件往来记录备查。)

8宣读答辩决议:秘书召集答辩研究生到场,答辩委员会主任宣读答辩决议,以及答辩后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的研究生名单。对评阅过程中有增评、第二次答辩、答辩委员会有非全票推荐授位、答辩评分低于80分的定向攻读、以及答辩评分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要求答辩后整改,提交至学院进行分委会会前核查。

9答辩结束: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结束,全体答辩成员和答辩人离场。

10、研究生每人只有两次答辩机会,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一年内可重新申请第二次答辩(两次答辩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

四、答辩结果及学位授予公布方式

1、答辩结束后,由各组秘书收齐答辩材料,并统计汇总评委评分及建议(收集评委评分表决等结果须保留邮件往来记录备查),并于第二天将本组答辩结果电子版发送至hgy_yanjiusheng@qq.com

秘书提交材料明细(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秘书用表格见附件):

1)《答辩情况记录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分表》

3)《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4)《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手写签名的电子版)

5)《授予学位表决票汇总表》

6)《学位论文答辩同行专家推荐承诺书》(仅对自行组织的答辩组提交,研究生导师手写签名的电子版,同一个导师指导多个学生的填1份即可)

7)答辩全程录屏影像,以及答辩现场照片或截屏(电子版,每位研究生答辩过程记录1张,命名:学号-姓名)

8)《答辩费账户回执表》(电子版,各答辩组答辩前联系学院了解所剩答辩费金额)

2、学院统计汇总答辩最终评分及评委意见,综合评定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最终公布结果,并上报学位办。

3、学位办将各学院答辩结果,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最终公布学位授予名单。

五、学校通知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gs/info/1088/2299.htm

《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gs/info/1088/2446.htm

《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链接:/gs/info/1088/2556.htm

六、咨询电话

学院联系人:郝老师 028-83037313,明德楼A527

研究生院学位办:熊老师 028-83032175,图C611

                                                     化学化工学院

                                                    2020521

 附件1 答辩组用-研究生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2 答辩秘书用相关表格-2020年春季更新.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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