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实施细则2019-12-11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一、依据文件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包括实施细则、申请人员材料、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等),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利益,尊重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环节中的权力,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和综合考核指导监督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王林元、张辉、刘宇程、诸林、马喜平、肖国清、解正峰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资格审查小组:诸林、邹长军、刘宇程、石伟、陈永东 综合考核指导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张雷 成员:冯英、郑璇、曾蓉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秘书:全红平、王金玉 联系方式:028-83037309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申请者相关材料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综合考核指导监督小组根据研究方向等确定考核分组方式、审核考核专家组成、监督考核过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小组至少由包括申请学生的博士生导师在内的五人教授组成,设一名组长。待申请结束后,根据拟报的博士生导师,再行成立“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后续连同考核面试时间,一起另行通知。 2、在招生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重要材料进行都要归档备查(包括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材料),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考核记录等均要填写规范,随时备查。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考和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课程; 5、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优秀,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潜质; 6、本校2017级、2018级学术型研究生(均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申请硕士学位); 7、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二)其他条件 1、只接受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报名。 2、外语水平:英语CET4级;若为其他外语(仅包括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应达到中级水平。现场确认时须出具证明原件。 (三)申请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向化学化工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附件一); 2、硕士课程成绩单(盖章); 3、外语水平证书; 4、其他相关支撑材料(论文、专利、获奖、项目等复印件); 5、2017级需提交硕士研究工作的总结报告(按照硕士毕业论文的要求撰写,须达硕士毕业论文的水平要求) (四)申请程序 申请学生需经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2019年12月10日~2020年3月10日)完成网络报名,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化学化工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 五、招生专业及导师 硕博连读招生的拟招生人数为1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 招生导师:参阅以下招生目录 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与录取 1、导师推荐 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对申报本人的硕博连读学生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为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导师向培养学院明确表明是否接受该硕博连读生。 2、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申请者外语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学术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研究潜力等方面。 3、博士生导师招收名额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及结合本院情况,每名导师招生人数名额不超过2名。 4、信息公开与监督举报受理。 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hgy/)上公开,纸质材料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举报受理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举报电话:028-83037306 七、培养 1、学习年限硕博连读学生从取得博士生资格起,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2、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进行独立的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3、培养分流 在培养过程中,若硕博连读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须经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严格审查签字确认,报所在培养学院讨论并严格审核,确认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取消博士学籍,按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申请硕士学位。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须全部交清硕士研究生阶段应交的学费,并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与统招博士研究生同样的待遇。若在博士研究生期间因故无法完成学业而转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须全额退还博士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奖(助)学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博士学习阶段及转硕后硕士研究生学习相应的学费。 九、选拔时间及联系人 时间:2019年12月20日前交申请资料到明德楼A527,面试时间待定。联系人:全老师、王老师,028-83037309。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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