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及2014级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通知2016-12-14 作者: 编辑:王金玉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及2014级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5级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论文开题论证时间:2016.12.14~2017.1.20。 (2)2014级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论文中期检查时间:2016.12.14~2017.1.20 二、检查对象 1、2015、2014级硕士研究生:涉及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等相关专业。 2、2016级硕士研究生: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且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的,可向化工院提交提前开题申请。 三、组织开展方式 1、开题论证的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及基本要求(试行稿)》附件1。 2、中期检查的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试行稿)》附件2。 3、请各答辩组于答辩前5天到化工院明德楼A527王老师处登记本次答辩安排时间、地点、答辩评委等信息,学院将对本次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答辩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评委意见及评审结果公布方式 1、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评审结束后,由各组秘书收齐纸质材料(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评审表),并统计汇总评委评分及建议,于第二天将纸质及本组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按论证分组统一提交化工院明德楼A527王老师处。 2、化工院统计汇总开题论证评分及评委意见,综合评定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最终公布结果,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学院会根据开题新颖度,可持续性以及开题分数综合考虑,择优奖励。 注:参加中期检查、开题论证的研究生,需现场提交一份中期检查表、开题论证,并请评委签字,学生本人保存,统一提交班长后交到学院,申请答辩时归档。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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