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2015-09-20 作者: 编辑:卿大咏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班级(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学金评定及“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请2015、2014、2013研究生积极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实施原则:1、学业奖学金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化学化工学院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评定。2、国家奖学金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评定。
一、综合测评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为个人总结,自我评价;结束后由班级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测评。
2015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为班级研究生综合测评小组测评;结束后提交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审核。
2015年9月26日至10月7日为学院研究生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审核。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为统计、审核和公示。
二、国家奖学金测评安排
2015年9月18日至9月25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应表格并提出书面申请;
2015年9月26日至10月7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投票评审。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为评审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期,之后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材料上交
本次奖学金评定最终测评结果及支撑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7日中午12:00时。
四、意见反馈及申诉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向化学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电话: 83037313 王金玉
邮箱:419574921@qq.com
化学化工学院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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