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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7年教育厅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6-05-31  作者:  编辑:唐鋆磊  审核:  浏览:[]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按以下要求和教育厅通知申报2017年教育厅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

有关指标分配及说明如下:

1、一般、重点项目,限由校内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尚未承担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启航计划”、“培育计划”、“创新团队正式资助计划”、“过学术关计划”及省部级(D级)以上项目的申请人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书水平择优正式上报。

2、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单独通知。

3、申请人完成申报系统注册后,应通报科研处进行审核。

4、申请人截止于0620前将纸质申报书初稿1份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通知申请人于0628前正式完成申报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同时交科研处纸质材料1套上报教育厅(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 申报资助经费标准(供参考):

自然科学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项,其他(配套)2万元/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项,其他(配套)4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5万元/项,其他(配套)5万元/项;自然科学创新团队:资助20万元/项,其他(配套)20万元/项。

6. 联系电话:2339

                                  杨兆中  2016.05.30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17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启动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一般项目2.重点项目3.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

 

4.创新团队项目。

 

2017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主要突出需求导

 

向、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青年为主等原则一是重点支持围绕

 

我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特别是我省五大高端

 

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发展需求以及现代农业、

 

现代服务业和多点多极重点区域发展需求开展的创新和转化项

 

目。二是重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三是重点支持具有转化

 

前景的项目。四是重点支持 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二、项目申报程序

 

2017 年教育厅科研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http://182.140.219.158:10008/),根据使用指南进行注册  

 

经申报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登陆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个人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凭用

 

户名和密码类型选择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提示

 

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

 

名和密码类型选择申报单位入口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

 

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

 

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

 

章。

 

三、项目申报时限和要求

 

网上申报的时间510日开始630日截止。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 1项。目前承担  

 

有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报限额


 


 

 

 

1.一般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 25-30 硕士培

 

养高校 20-25一般本科高校 15-20高职高专 10-15项。  

 

2.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 25-30 硕士培养高校 20-25一般本科高校 15-20高职高专 10-15项。  

 

3.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限额为每个单位限报

 

1-2项。

 

4.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限额为每个单位限报 1-2 项。已获

 

得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团队不再列入本计划支持范围。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学校公函。公函须明确说明学校组织评审和公示的具体情

 

校内未组织评审和公示的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2.校级领导申报科研项目备案。按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风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纪委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从

 

2015 年起建立并实施了高校校级领导科研项目申报备案制度

 

全面规范和加强高校校级领导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行为管理。

 

一是高校校级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度牵头申报的教育厅科

 

研项目不超过 1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申报的不超过  

 

1 牵头或参与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同时

 

严格执行高校校级领导及其他申报者在研未结题的不能新申


 

 


 

 

 

报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规定。二是在学校报送公函中必须

 

予以专门注明本校本年度申报项目中是否有校级领导申报的项

 

若有校级领导申报须专门列出该项目有关情况单独附表。

 

教育厅建立专门数据库监督、核对和检查。

 

3.在线导出打印的项目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4.纸质申报书 1 份。

 

5.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 7 5 日。

 

 

 

联系人

 

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教育处 赵艳秋     02886110804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        李骥业13060031959  

 

 

 

 

 

四川省教育厅

 

2016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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