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2016-05-16 作者: 编辑:唐鋆磊 审核: 浏览:[]
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 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条学院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的招生计划,本学院招生计划,见下表。
第二条分数线 (1)外国语>=40分,总分>=1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参考依据之一。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初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分离工程、化工热力学)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复试与拟录取成绩 1、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集中面试。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和通过考生信息审核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成绩=复试专家面试成绩平均值。其中,外语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学术水平考核占面试成绩的70%; 3、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招收人数规定 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西南石大研[2014]6号)审定结果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不能指导企业在职博士的导师执行。 第五条录取原则 为了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博士招生录取中应充分尊重报考导师的录取选择权和考生的报考意愿。 1、报考志愿优先:导师在本年度允许的招生限额内从报考本人的上线考生中优先选录考生,原则上要求从拟录取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未招满的导师,在有剩余录取指标的前提下,可以在上线而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选录考生。尊重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并提交考生本人和调剂接收的导师签字的调剂申请表,调剂生的专业背景需与调剂接收导师所在的学位点相关。 第六条录取办法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办法》精神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2016级博士研究生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按拟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到各学院);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函调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 4、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5、拟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 第七条公示 学院在院网站公开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其他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 第八条资料提交 学院于2016年6月3日前,将所有材料提交研招办(图书馆C608)。 第九条其它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在6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委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1。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非定向”考生的奖助学金,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对复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提交意见。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28-83032312 投诉邮箱:swpu_jiwei@swpu.edu.cn 5、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培养单位(乙方):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培养对象(丙方): 乙方同意录取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并经三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丙方录取类别:定向培养,即被录取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专业: 三、学费标准:以乙方向丙方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为准。 四、交费时间:定向培养费分学年缴纳。 五、交费方式:银行批量代扣、网上自助缴费。 六、丙方待遇:丙方在校期间,其工资、医疗费及一切福利待遇均由甲方承担,丙方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制定丙方的培养方案并予以实施管理,丙方必须严格执行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培养方案未经乙方培养部门及导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丙方如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或被取消学籍,由乙方做出决定并通知甲方,被取消学籍者的委培费,乙方不予退还。 3、丙方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丙方毕业后回甲方工作。 4、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保留在甲方,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可转至乙方。 八、本合同书一式 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违背合同者负法律责任。 甲方人事部门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邮 编: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图书馆C608 联系电话: 邮 编:610500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28-83032120 年 月 日 上一条: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拟入学研究生导师双选结果的公示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