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开学教学工作秩序,确保研究生日常教学质量,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课堂教学
1.整体教学安排。根据学校教学总体安排,2024年春季学期行课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7月14日(第1-19周)。春季学期的研究生课堂教学原则上按照课表安排正常行课。
2.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各学院应认真分析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情况、广泛听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对教学组织安排的意见,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做好教学组织工作。线上教学的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执行,线下教学需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二)实践实训
春季学期需开展实践实训的,由学院根据研究生需求情况予以安排。赴校外开展的实践类课程,应遵守学校及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依据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同时学院应做好校外实践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实践地点的安全情况及时调整实践安排。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学院注意事项。各学院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主体部门,负责各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制定教学方案、组织教学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要认真制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方案;于2月29日前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线下教学申请报告(含课程信息)或“线上教学课程安排表”(附件3)”交至研究生院;线上教学课程均应在2月29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联系群(网址提交研究生院)。
2.任课教师注意事项。要合理安排学习任务,积极开展学习指导和答疑。采用线上教学的任课教师应按教学班建立基本课程联系群(QQ群、微信群等),于2月28日前报送学院。
3.研究生注意事项。研究生如果进行线上学习,要积极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开展自主学习。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申请毕业答辩前均可以进行课程学习,确因故不能继续课程学习的,可在开课2周内申请退选课(见附件4)。
4.导师注意事项。导师要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情况,按照学校、学院部署和职责要求,主动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督促其认真做好各项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对于本学期面临毕业的研究生,应加强对其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二、开学教学检查
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时间定于第一周(3月4日-3月10日)进行。
(一)检查准备
1.学院准备工作。检查和统计任课教师到岗情况;提前通知任课教师严格按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课程表行课;督促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熟悉课程的行课时间和教学场所;认真检查并做好教学设备等的准备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杜绝教学事故发生,确保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2.任课教师准备工作。提前熟悉课程的行课时间(详见系统内课程表)和教学场所;认真备课;行课时注意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上课教室;不能随意调停课。
(二)组织实施
1.学院教学检查。各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制定本学院开学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教师和学生到课情况;开展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照检查方案撰写开学教学自查情况报告,并于3月11日前将纸质版报研究生院。
2.学校教学检查。学校领导、研究生院、学工部、实设处、网信中心、国资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职能部门应到教学场所进行巡查,了解开学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教学保障以及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相关部门工作
1、教学资源准备及检查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应提前对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及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做好线上教学的技术支持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提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
2、后勤保障及检查
国资处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各教学场所落实清洁等卫生措施,对供电设备等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学设施完好,教学用具分发到位。
三、研究生课程修读自查
为确保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修读,各学院应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开展开学课程选课及修读情况(含必修环节)自查工作。
自查由研究生及其导师对照培养方案,检查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学分结构、必修环节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对于课程学习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应于本学期开课前及时修订培养计划(成绩单上所修课程应全部纳入培养计划),进行补选课和课程修读,确保及时完成课程修读环节的各项要求。
四、其他事宜
如研究生教学有调整,相关调整通知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非全日制研究生线上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注意事项
附件3:线上教学课程安排表(线上教学为主的课程填写)
附件4:开课前2周研究生退选课申请汇总表
附件5:2023级部分公共课课程分班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