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20年12月10日做出“关于严格规范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工作”的决定,拟对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给予清退处理,并于次年9月发布预警通知。为督促相关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再次进行课程修读自查和学籍清退预警。
一、课程修读自查
请各学院组织毕业年级研究生于3月份进行课程修读情况(含必修环节)自查,及时查缺补漏。
自查由研究生及其导师对照培养方案,检查课程学习总学分、课程学习学分结构、必修环节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对于课程学习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应于每学期开课之前及时修订培养计划(成绩单上所修课程应全部纳入培养计划),进行补选课并进行课程修读,确保答辩申请顺利进行。
二、学籍清退预警
1.范围和人员
(1)2010-2015级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和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2016级博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13-2016级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和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3)2011-2015级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名单略。
2.清退时间
从2022年9月1日起,学校严格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最长培养年限每年执行学籍清退工作,超过最长培养年限研究生自动进入学籍清退范围,一般于秋季学期常态化施行。
3.预警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每位相关研究生在学籍清退之前按时高质量完成学业。
(2)在清退时限之前,以上研究生修满学分、符合答辩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清退时限一到,学校将下达退学决定书,注销退学研究生的学籍,退学研究生不得再申请恢复学籍。
特此通知!
附件1:预警博士研究生名单(单独发送学院)
附件2:预警硕士研究生名单(单独发送学院)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