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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通知

来源:培养办    作者:赵娜   审核:杨世箐   编辑:高俊平   日期:2022-03-01   访问:[]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96号)(详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部分研究生已达到项目结题要求,现将结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对象

已完成项目的研究生和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

二、结项提交材料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详见附件2);

2.结题成果支撑材料,论文均需提供封面、目录、内容页和检索证明。

三、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3篇,或SCI二区论文1+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3篇,或D级期刊论文1+C级中文期刊论文1篇,或B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2篇,或SCI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2篇,或C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3.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如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导师团队指导教师)应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同时需提供本人为该成果实际贡献人的证明。

特别说明:作为申报条件和结项条件的学术论文,同1篇文章只能用于1人、1次,不能用于多人或反复使用。

四、提交要求

202232511: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图书馆C614)赵老师处。

五、其他说明

1.结项后,一次性拨付后续经费;

2.对于不能按时结项的毕业研究生,应及时提出终止申请并提交终止报告。

3.结项截止时间后,毕业生如完成项目,在毕业前可以单独办理结项手续。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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