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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下研究生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办    作者:赵娜   审核:杨世箐   编辑:高俊平   日期:2021-11-05   访问:[]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在“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gs/info/1088/3343.htm,以下简称“教学通知”)基础上,学校发布关于疫情防控下研究生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内教学

1.研究生课堂教学。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通知”的要求,选择恰当的教学组织形式;如教学形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生调整,需报学院申请审批通过;教学过程中注意保持教室通风,遵守学校、学院各项防疫安全管理规定。

2.研究生校内实践(含科研实践/实验)。任课教师或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防疫安全教育;选择相对宽敞的场所,注意保持通风;导师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还应准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二、校外实践

1.坚持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各学院、相关导师和实践带队教师应及时了解掌握当地疫情形势的变化,对在中高风险区域内组织的活动,该取消的取消、该暂停的暂停、该撤离的撤离。

2.严格实践过程安全管理。学院、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要按学校、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文件要求,规范实践过程的管理,尤其是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对实践暂定/取消/撤离的研究生,根据预案做好线上线下的替代性实践教学工作。

三、答辩管理

研究生毕业答辩,学院可以选择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确需校外专家进校和校外学生返校,应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安全管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学院注意事项。学院要根据“教学通知”、《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49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规范、灵活地组织本单位教学、实践和答辩工作,对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实践活动应及时掌握信息并做出暂停、取消或撤离的安排。

2.导师/实践指导教师注意事项。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在实践过程中要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提醒研究生注意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关注研究生科研实践动态进展;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结合应急预案灵活予以应对,同时与学院领导小组及时沟通;实践地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时,要特别关注实践研究生的安全情况,提醒研究生遵守当地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3.研究生注意事项。研究生要积极关注所在地疫情防控形势,学习防疫规定,密切与学院、导师(实践带队教师、任课教师)的联系,尽可能减少外出,注意室外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聚餐,遵守所在地、实践单位、学校和学院各项防疫安全管理规定。

请老师和同学们注意:守规则、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配合当前所在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研究生院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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