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教函[2020]502号)及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安排。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管理平台
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通过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办理,原则上不能线上线下混合操作,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系统设定时间安排答辩事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如附图1所示。
研究生在各环节提交材料时要主动预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并及时与导师联系,避免延误影响后续环节。如遇操作问题,可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系统管理——>研究生常见问题应用中查询解决。
导师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及时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指导研究生根据各环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如遇操作问题,可与学院联系。
学院根据研究生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流程进度,及时提醒研究生或导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如遇操作问题,可与平台联系。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遵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定研究生答辩资格。对不符合答辩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批准进入答辩流程。
3、集中答辩授位时间安排
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通知》(试行)要求,为加强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管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集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两次,其它时段原则上不组织答辩。
各学院合理安排答辩及推荐学位授予时间节点。集中答辩安排截止日期为:春季5月27日、秋季10月27日,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研究生按照答辩组意见整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在学院核查前提交到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各学院认真组织核查后,召开分委员会并提交上会材料的时间不晚于春季5月31日、秋季10月31日。校学位会召开时间预计为6月中下旬、11月中下旬。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适当增加校学位会召开次数。
4、非集中答辩授位安排
对于个别特殊情况,在春季5月27日,秋季10月27日后申请学位论文现场答辩安排的,系统将其自动生成为下一批次,授位时间顺延至下次校学位会。
5、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审定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及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成果要求,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成果进行严格审查,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不得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表决。
6、学位论文核查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补充规定(西南石大研[2019]1号),各学院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对文件中规定的几类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核查,按学位授权点全覆盖的原则,对其余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随机核查(抽查比例博士不低于20%、硕士不低于10%)。核查结果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需按规定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再提交分委员会讨论推荐表决。
7、学位办抽检
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学位办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查情况进行学位论文抽检,抽检结果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暂缓学位授予评定,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督促整改,并重新组织核查及论文答辩,核查及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再重新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推荐授予学位。学位办抽检结果直接应用于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及年度考核。
学位办上会前组织学位论文抽检,按学院报送时间先到先送,若未按时提交材料,抽检结果在校学位会召开前未完全返回,该生将自动顺延至下次校学位会。
8、试行论文过程资料公开制度
除依法律法规、学校保密相关文件规定的保密论文外,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情况、导师推荐学位授予及论文审阅意见、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情况及决定、学院论文核查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学位办论文抽检情况、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情况等将通过管理平台试行公开及全过程资料查询,学院要利用管理平台,为论文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过程查询论文过程资料及客观评价论文质量创造条件。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合理制定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环节时间节点,在1月16日上午12点前报学位办审查备案通过后,对外公布。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严格管控论文答辩过程,严把论文质量关,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