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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研究生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办    作者:王文东   审核:杨世箐   编辑:高俊平   日期:2024-07-10   访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暑假将至,为了进一步做好假期专业实践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研究生科研实验、学科竞赛、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学习任务,确保研究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校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院要组织暑期防汛救灾、专业实践、消防安全、出行安全等安全教育,制定暑假安全管理工作预案,配备专职联系人并公布联系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学院假期师生和场所的安全管理。

2.指导教师(含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防汛救灾、防火防盗、专业实践等安全知识教育。

3.留校研究生需注重个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遵守学校、学院安全工作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

二、校外专业实践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

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原则上于秋季学期开展,确因培养方案等因素需在暑期开展专业实践的,由学院向学校统一备案,做好暑期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

1.基本原则

校外实践,安全第一。各学院、相关导师和实践带队教师在选择实习实践地点时,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洪水沟口等高风险地区;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政府、气象、水利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正在进行科研活动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根据形势及时调整实践活动方案,中高安全风险地区(如泥石流易发地段、洪水沟口等)组织的活动,该取消的取消、该暂停的暂停、该撤离的撤离。相关人员要特别注意实践安全问题,按照学校和学院制度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准备,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实践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践前安全准备工作

1)学院主要安全准备工作

认真组织实践师生学习学校和学院制定的校外实践安全管理文件,按学校、学院相关制度要求规范组织校外实践工作,充分利用网站、班级微信群、QQ群等方式对师生进行专业实践、防汛救灾等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学生购买保险;认真做好安全准备和安全教育的配套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研究生安全的信息跟踪机制,根据学校、学院安全管理文件展开安全教育、与相关研究生签订“校外实践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

2)导师或实践指导教师主要安全准备工作

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要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展前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第一,分析安全风险。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在综合考察项目性质、实践地气候条件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因素后,确定适当的专业实践时间和地点。须注意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科研项目或实践环节不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或在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行安排专业实践。

第二,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具体专业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要组织人员制定应急预案。

第三,开展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每一次专业实践开展前,要开展安全教育或培训的专题活动。

第四,购买安全保险。确认对参加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根据安全风险确定。

3.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学院、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要按学校、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文件要求,规范实践过程的管理,尤其是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

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研究生从事校外专业实践(含导师指导的校外专业实践),在过程安全管理中还要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第一,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在签订本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和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审批表”后,导师方可批准。

第二,实践过程中要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提醒研究生注意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关注研究生专业实践动态进展。

第三,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结合应急预案灵活予以应对,同时与学院领导小组及时沟通处理。

三、返家研究生的安全管理

导师要引导返家研究生做好地质灾害、防火防汛等安全教育,强调要遵守所在地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对于毕业年级的返家研究生,还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校、学院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

研究生院、各学院、相关导师和实践带队教师、研究生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遵守安全规定,尽可能避免和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将健康安全放在首位!

 

 

研究生院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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