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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后如何办理?

来源:培养办    作者:赵娜   审核:杨世箐   编辑:高俊平   日期:2022-02-24   访问:[]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毕业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毕业、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如果是因证书损坏申请办理证明书的,须将损坏的原证书原件交回。

3、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填写申请办理证明书的理由,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粘贴于表格规定位置(照片粘贴一角即可),若信息不符或不全申请不予受理。

4、申请人须提供学校综合档案馆(思学楼C104)开具的学历、学位档案证明,以及电子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一致,格式为JPG,大小14K以内,照片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电子档传邮箱630528687@qq.com,其他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提交至图书馆C614)。

5、证明书一般于每月底统一制作,次月初可领取,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6、如果是委托他人待办,需要申请人填写委托书;注意:代办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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