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国家学位授权点基本要求、教指委等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目前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养方案制定要求
1.范围及模板
本次需提交的培养方案包括2019、2020、2021级。2020、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照2020版培养方案模板,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照2015版培养方案模板,学术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照2015版培养方案模板。招收留学研究生的单位还需提供国际学生(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参照2018版(附件1)。
2.注意事项
1)2018级起专硕公共理论必修课加入《工程伦理》,2019级起学硕和专硕研究生公共理论必修课加入“论文写作”课程。
2)2018年以后的培养方案要注意体现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
3)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出现的核心课程,拟在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进行全面完善。
二、教学大纲制定要求
1.课程归属学院的每门课程均应制订教学大纲,具体课程参考附件2和各学院在用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2.教学大纲的编写过程中,要重视100字以内课程简介的撰写,注意课程之间的关系,避免内容上的重复和缺失,依据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设置课程教学目标,重视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3.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大纲要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完善。
4.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应与正在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对应一致。
5.教学大纲模板参考附件3。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选派学科/专业负责人、具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完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于11月30日前汇总至学院。
2.各学院要严格把关,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的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审查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于12月3日前完成学院审查工作并将通过审查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课程教学大纲汇总表、培养方案)和电子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提交至研究生院(图书馆C614,362434206@qq.com)。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抽查,于12月13日前完成学校审查工作。
4.12月20日前,学院将审查通过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PDF版本上传至本单位网站上。
附件1:国际学生(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要求及范例(单独发放)
附件2: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查汇总表(单独发送)
附件3: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21版)(单独发送)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