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党校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确定为发展对象,且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原则上已列入本单位2022-2023学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二、时间安排
本学期集中培训采取全校统一时段,11月上旬组织开班(第10周),11月下旬考核结业(第13周)。
注:教职工培训安排根据实际人数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1.本期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报告、党性实践教学、影视教学、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其中专题辅导报告、党性实践教学、影视教学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小组讨论由分党校组织实施;
2.学员完成培训规定学时数,且认真参与完成各教学环节,方可参加结业考试;学员须满足综合成绩不少于60分,其中包括纪律表现(占10%)、理论学习(占80%)、党性实践(占10%),准予结业发放证书;
3.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每期评选一定数量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在推荐学员时需提前把好质量关,应当重点考察发展对象在宗旨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察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师生公认等情况,切不能出现思想懈怠、把关不严等问题,务必保质保量完成推荐任务。此外,请注意学生发展对象学习、身体、发展规划等情况是否能够支持学员完成本期培训班全部要求。
2.各分党委(党总支)应按要求配备指导教师,支持和配合学校党校工作,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小组讨论及结业鉴定工作,建议设置小组人数在10-20人。培训班开班前,指导老师须对本单位学员进行一次重视党校培训、遵守党校纪律的集中教育。
3.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应端正态度,凡因参加各类辅导班或校内外其他活动等,时间与党校培训发生冲突的,应优先参加党校培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学院党委公章并有指导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提前到党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方才有效。
4.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的本学期参训学员名额应参考指导数(附件2,根据上半年发展情况拟定),教师发展对象培训指标单列。请于10月20日上午12:00之前将学员信息表(附件3)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党校办公室(办公楼802),电子档发送邮箱 zzb@swp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校办公室:83032254。
中共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委员会党校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