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17号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新专业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有相关学科依托,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专业办学实力,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建设条件,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思路、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发展规划。涉及跨学院共建的专业,应由学科牵头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业申报。
(2)有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
(3)有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有与专业培养目标及学生毕业要求相匹配的课程体系,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质量监督、反馈评价及持续改进机制。
(4)设置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专业专任教师人数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
2.支持开设碳达峰、碳中和、氢能、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数字经济、能源经济等面向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国家重点急需领域的相关专业。
3.新专业申报实施预申报制度。新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
支持学院在重点领域和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合理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建设培养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材料报送
8月10日前,各学院将新专业预申报材料(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EXCEL版本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艳梅,联系电话:028-83032335,邮箱:swpujyk@163.com。
附件:1.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
2.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