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郭艳梅 | 编辑:郭艳梅 | 审核:杨火海

教务〔2023127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拓展多元化复合培养渠道,满足学生多样性、个性化培养需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1.微专业是依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群,使学习者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能够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2.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6-8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5-24学分。

3.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学习证明。

二、申报要求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

2.依托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或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合学科优势与特色,强化学科交叉融合。

3.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微专业培养目标。

4.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

5.微专业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能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

6.开设单位应制定微专业建设方案,从政策、人员、经费、教学条件等方面保障微专业建设。

三、材料报送

请于10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微专业申请表》(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微专业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刘老师, 邮箱:swpujyk@163.com,地址:思学楼A204,联系电话:83032335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微专业申请表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25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