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第二课堂修读的补充说明

作者: | 编辑:董海英 | 审核:


各学院及2016级学生:

按照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未达到第二课堂规定学分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第二课堂包括社会实践、职业能力、创新创业和专业品牌,其中社会实践和专业品牌由相关学院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内组织完成,而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是1-7学期进行,学生通过第二课堂平台选修项目,获得项目成绩,第7学期(本学期)获得课程成绩。为确保2016级学生顺利完成第二课堂的修读,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 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的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包括相关项目成绩也必须录入完毕。届时开课单位将从第二课堂管理平台导出汇总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过时不再补录。

2. 各学院应关注2016级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的修读情况,督促未完成学生按时完成修读,以免影响毕业。

3. 2016级学生应在第二课堂系统中查询已获分数情况,未达到合格者应尽早选修本学期开设的相关项目,已参加的项目未录入成绩的应与指导教师联系及时录入成绩,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4. 第二课堂是实践类课程,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是没有补考的,只能重修。因此如果2016级学生本学期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没有合格,就只能跟随2017级学生重修。

 

 

教务处

2019918

 
更新时间:201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