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数学实验》课程施行项目开放式选课教学,总共设有8个项目,行课时间3-10周,每周进行1个项目的教学,为保证《数学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现将选课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课时间
1. 3月11日-3月13日:预选,选定第3周上课内容项目一:MATLAB初步;
2. 3月14日-3月15日:选定,截止时间3月15日(第2周星期五)下午5点,之后不能修改。
二、选课说明
1. 先在” 教务系统”选修《数学实验》课程,再进入”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选修该门课程第一个实验项目:MATLAB初步,若选定项目而未选课,或者选定课程而未选项目,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期末没有成绩。
2. 仅需选定第一个实验项目:MATLAB初步,剩余七个项目无需同学们选课,由管理人员自动同步选课,因此第4周-第8周的上课安排与第3周选择的时间和地点相同。
3. 同一时间段内每个项目选课人数有上下限规定,若未达到最低选课人数,该时间段实验课将取消或与其他班级合并;超出限定人数将不能选择。请在选课结束后核对“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中的学生课表,确定第3周上课时间段和地点,避免出现漏选。
4. 时间段【晚上-10节】表示从下午18:10-19:45;其它时间段与课表时间一致。
5. 若在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不能选上实验项目,可到明理楼C907由管理人员代选,代选时间3月11日-3月15日,逾期将无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请注意看清楚自己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因为生病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上课者,必须凭院系盖章证明或医院证明请假,并自行主动联系相应实验课教师安排补课。
2. 成绩组成:上课考勤(20%)+ 实验报告或习题(30%)+ 随堂考试(50%)。(特别提醒:如果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全部实验项目者,所修数学实验课程不及格,只能重修该课程。)
3. 上课前请认真做好预习,上实验课请提前10分钟到机房签到,实验时有问题请向实验课教师咨询,实验结束后请按时按要求提交实验报告。
4. 在实验期间请注意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爱护机房设备,若有遗失或损坏,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