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原计划于2020年春季学期3-6月进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将此项工作整体后延,于2020年7月9日正式启动,计划于12月结束。现将评选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7月9日,学校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20〕29号),明确了参评对象、参评条件、各单位推荐限额、评选程序、奖项设置、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等,要求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参评教师,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审核、汇总参评教师申报材料。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参赛对象为获得2019年度课堂质量考核获得优秀一、二等奖的教师,他们需同时满足下列4个方面的条件:①2017~2019年度,每年均独立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主讲任务。②2019年度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两门次或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③2019年度满足规定的教研教改要求。④2019年1月1日以来无教学事故。
2020年9月9日,各教学单位陆续将参赛教师名单及支撑材料报送到教务处。经过教师申报和各单位推荐,共有51名教师报名参加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9月10-18日,学校对参赛教师进行资格审查,48名教师符合参赛条件,正式进入后续参赛环节。
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包括“过程评价”和“现场教学观摩评价”两个阶段,分数占比分别为70%和30%。其中,过程评价(第一阶段,占比70%)又包括随堂听课评价、教学文档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等5个方面;现场教学观摩评价(第二阶段,占比30%)是由参评教师按照指定课程的教学大纲,现场讲授经过现场抽签确定的观摩讲课内容。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及学生代表组成教学观摩评审组,对参评教师的观摩课进行评价,参赛教师分组及讲课顺序均通过抽签确定。
目前,评选工作处于过程评价阶段(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各环节评价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中。截至10月28日,各环节评价进展情况:“随堂听课评价”正在进行中,已完成90%,预计11月中旬完成;“教学文档评价”已经完成;“学生评价”中,现场测评已完成80%,预计11月上旬完成;“工作量评价”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工作已经结束。
学校成立了以赵金洲校长为组长、刘向君副校长为副组长的“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成立了针对各个评审阶段的工作组,包括资格审查小组、随堂听课组、教学文档评价组、学生评价组、工作量评价组、教学改革研究评价组、现场教学观摩评价组和数据综合统计组共8个评价组,专门负责各阶段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目前有6个评价组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工作,具体各评价组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参评教师近三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主讲任务情况,2019年的独立授课门次和学时数、2019年度发表的教研论文、2019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等。
2、随堂听课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校领导、督导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参赛教师随堂听课环节评价。教务处制定了课堂教学评价参考指标,印制了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随堂听课手册,方便听课专家从课堂教学的各个关键环节综合评价参评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对随堂听课时间段无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务处联合网信中心,在录课前一小时指定课程授课内容,录制了30分钟的授课视频,供评价专家组评阅。
3、教学文档评价组:教学文档包括课程授课教案、教学记录表、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学生考核成绩等归档材料,9月30日,教务处印发《关于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提交课程教学文档的通知》(教务〔2020〕96号),要求参赛教师提供指定课程的教学文档。教务处制定了教学文档的评价参考指标,印制 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教学文档评价手册,供教学文档评价专家使用。
4、学生评价组:为了进一步了解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对参评教师的课程授课满意情况,在学生评价方面,除采用课程结束后的学生网上评价数据外,还到学生上课现场采集学生对参赛教师的评价数据。教务处制定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程(本科)教学质量现场测评表(学生用)》,采用课堂现场问卷调查形式,从第六周开始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截止10月28日,教务处共采集学生现场评价数据1000余条。
5、工作量评价组:制定工作量评价办法,统计参赛教师2019年承担的课堂教学数据,计算参赛教师本环节得分。
6、教学改革研究评价组:制定教研教改评价办法,核算参赛教师2019年度的教研教改得分和近3年的代表性成果得分,并综合计算参赛教师本环节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