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旭东 | 编辑:张旭东 | 审核:朱红钧

教务〔202411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4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请各申报人于20248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教务处审核盖章,并于8917时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审核盖章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411月在国家语委科研网公示。

(四)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6092238,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1355403914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83032335,邮箱:swpuywb@163.com,地址:思学楼A204

 

教务处

2024712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