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57号
各开课单位:
为加强教材管理,严格规范教材选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确保选用计划及时准确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 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逐级审核。重点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自编教材的审核。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2. 选审分离。实行教材选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3. 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原则上不得选用超过10年未更新改版的教材。
4. 适宜教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5.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6. 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教材选用必须符合国家、四川省有关文件要求(见附件1),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号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7. 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或境内没有教材的,可选用优秀境外教材。选用境外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优先选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急需、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教材。选用境外教材的课程原则上应指定至少一本中文教学参考书。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境外教材。
8. 教材选用应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杜绝选用包销质劣的教材。
9. 保持教材选用相对稳定,不得因授课教师变动等原因随意更换。教学单位应建立教材选用信息库,同时建立教材评价反馈和退出机制,保障教材选用质量。
二、新教材的审核与选用
新选用教材,指从未被该课程教学使用且未经审核通过的教材、教辅,包括选用的出版教材(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除外)、自编教材等教学资料。禁止私自选用未经审核的教材。
1. 新选用的出版教材由课程负责人与教研室主任讨论确定后,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附件2),连同教材样书报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定,开课单位党委负责把关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开课单位教授委员会或开课单位成立的相关专家组负责把关教材的学术质量。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连同新选用教材样书报学校教材工作组审核备案。
2. 新编自印教材,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材编写审核表(含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连同自编教材样稿(或电子档)报学校教材工作组备案。已通过审核的自编教材,封面上须标明编写人员(或单位)和编印时间,并在本学期放假前向印刷厂提交电子文档或打印稿。
三、选用计划填报程序及要求
1. 课程负责人确定拟选用教材,由全体任课教师和教研室集体讨论,经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教材工作组备案。
2. 所有课程均须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附件4),此次填写分成都校区和南充校区,请涉及延伸管理的单位按校区填报,拟选用教材的相关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沿用上学期教材或不需要教材的课程应填写未选用原因。
3. 各开课单位务必认真核对选用教材信息、任课教师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坚决杜绝随意粘贴往年填报数据,因错报或漏报导致的教学事故由开课单位负责。
4. 因教学计划调整、征订过程中出现教材缺货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教材,应第一时间另行提交替换教材的“申报表”。
5. 2023年5月16日前,各开课单位将教材选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材科,电子文档以“XX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命名,发送至邮箱:669189701@qq.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423。印刷厂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961。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附件1: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附件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
附件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材编写审核表(含政治审查表)
附件4: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成都校区)
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申报表(南充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