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实习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 | 编辑:董海英 | 审核:

教务〔2021101

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实习指导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实习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切实提高实践育人成效,建设实习教学“金课”,彰显优秀实习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模范示范作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将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实习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实习队评选

(一)申报条件

1. 承担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实习教学任务的实习队(以课程总表安排为准),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教学任务,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2. 实习队教师配备合理,实习教学组织有序,实习基地建设有力,并积极践行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育人理念,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虚拟仿真技术提升实习质量,探索实习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与实践,改革特色鲜明,实践育人成效显著。

3. 实习过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教育,注重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劳动观的树立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得到加强,对实习满意度高。

4.同一专业、同一内容的实习上一学年已获得优秀实习队一等奖,本学年没有显著创新成效,不再申报。

(二)评选程序

优秀实习队评选程序为实习队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1. 申报。达到参评条件的实习队可向所在学院(中心)申报,申报时须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下列材料: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申报表。 “申报表”中带队指导教师应与实习结束后提交的“实习队工作日志及总结”填报的指导教师一致。

2)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指导书。

3)学生实习成绩单及成绩统计分析表(复印件)。

4)学生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提供成绩单上前5位学生的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降级、重修学生除外)。

5)实习改革特色专项支撑材料。提炼1,可以从实习模式与组织管理、课程思政、实习课程建设、实习师资队伍建设、实习信息化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实习考核方式、实习目标达成与学生满意度等方面,精选实习队认为最能体现其实习教学改革和成果的特色项目进行总结,并附支撑材料。

6)实习队指导教师近三年与实习相关的教研教改情况。如教改论文、教改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

2.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中心)组织初评,并填报“优秀实习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凡推荐参评实习队为2个的单位应排序)。

推荐指标。综合考虑20202021学年实习队数量、专业数、学生人数及实习周数,确定各单位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推荐限额如下。

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1

理学院

1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化学化工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1

体育学院

1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艺术学院

1

电气信息学院

1

工训中心

1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2

南充校区

2

3. 学校评选。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实习队进行评审,综合专家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获奖实习队及获奖等级。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为表彰长期致力于实习教学并在实习教学组织管理、实习教学研究改革、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学校决定组织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并参照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奖给予奖励。

(一)申报条件

1.承担过近三学年(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本科生实习教学任务,且近三学年至少获得2次下列奖项:优秀实习队一等奖(实习队长或指导教师)或二等奖(实习队长或指导教师)或三等奖(实习队长)。

2.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实习实践教学,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近三学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3.积极参与实习队各项工作,主动承担实习教学和实习基地建设,按时做好实习考核及总结工作,完整提交相关材料,及时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和问题,无违反纪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受到学院及实习单位好评。

4.出色履行指导教师职责,能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纪律、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认真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努力提升学生工程实践创新能力,实践育人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好评。

5. 积极进行实习教学研究与改革,持续改进实习教学模式和方法,取得一定成绩:如近三学年发表教改论文、承担教改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

(二)评奖程序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程序为教师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1. 申报。达到参评条件的实习指导教师可向所在学院(中心)申报,申报时须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中心)组织初评,并填报“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凡推荐参评指导教师超过1人的应排序)。

3. 学校评选。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评审。

三、奖项设置

1.优秀实习队奖项设一、二、三等奖,获奖队数不超过1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个,二等奖不超过3个。评分分为专家评审和会议评审两大部分,其中专家评审包括基础材料评审和实习改革特色专项评审,专家评审后选出参加会议评审的实习队。实习队最终得分由专家评审和会议评审构成。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限,择优评选。

四、时间安排

2021112日,学院(中心)将参评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中“优秀实习队申报表”、“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档。

附件:1.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申报表

2.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3.优秀实习队推荐汇总表

4.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021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