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50号
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学校定于第11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抽查,本次抽查4个学院:化工院、计科院、土测院、经管院,学院参加人员为教学院长、教学办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每个学院10名学生。学校检查组共7人,其中督导专家2人、教学评估处、教务处相关人员5人。
1.具体时间安排 |
||
时间 |
学院 |
地点 |
5月11日14:30-16:00 |
计科院 |
明理楼B308 |
5月11日16:30-18:00 |
化工院 |
明德楼A523 |
5月12日14:30-16:00 |
土测院 |
明志楼A536 |
5月12日16:30-18:00 |
经管院 |
博学楼B404 |
2.检查组工作程序
前半小时检查组听取学院汇报(学生不参加),汇报内容为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对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想法及准备工作。然后分组召开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学生填写问卷调查表,检查组专家根据听取汇报和座谈会了解的情况,对每个学院填写“专家意见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