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本科生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 编辑:王飞 | 审核:

教务字〔201948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生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教育工作的有关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双学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面向对象

1.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双学位”教育试点的批复,并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实际情况,在石油工程等20个专业开展“双学位”教育,专业列表见附件1

2.20162017级本科学生均可根据自身学业情况及需求,并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其中,2016级的申请者应已完成所申请“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部分课程的修读并获得相应学分,预估自身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业时能够同时完成“双学位专业学业。

二、实施办法及要求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双学位”教育的相关工作与管理,严格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

2.申请人应确保自身在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修读的同时学有余力,一旦 “双学位”学籍建立,不得随意申请注销。

3.主修专业及“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除审查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外,还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单,认真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完成“双学位”课程修读的能力。

4.请各相关学院积极做好“双学位”教育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和协作配合,保障“双学位”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三、日程安排

1. 58日前,拟申请进入“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向主修专业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双学位”修读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当前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单一份。

2.59日至510日,主修专业所属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相关材料交“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

3.511日至516日,各“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进入“双学位”专业学习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并将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汇总表(附件4)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思学楼A105)。

4.523日前,教务处完成复核,公布取得“双学位”修读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开展“双学位”教育专业列表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

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双学位”修读申请表

4.2019年申请修读“双学位”本科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19425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