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9〕36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9〕1号)文件有关精神,并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实际情况,现将2019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报名条件
(1)报名者必须为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籍2019届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3)学习成绩良好,2019年6月能修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分,获得毕业证书;
(4)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5)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参加国考并合格的申请者须持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参加国考或者参加国考未合格的申请者须持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省考合格成绩单。
2.网上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4月4日~4月26日(时段为7:00~18:00)。
(2)报名步骤: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申报系统此次进行重新改版,学生务必按照系统要求谨慎规范填报各项数据)。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复印时在正上方留足空间,以备贴照片和填写个人信息之用),右上角注明院系、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见附件1)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3)申请者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一式一份),可在思学楼门厅或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本科生成绩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上自助打印;
(4)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复印件属实,并在提交材料时带上证书原件,便于复核、加盖教务公章;
(5)《个人承诺书》一份(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除交纸质件之外,还需拍照并在报名系统内上传);
(6)两寸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请着正装,无底色要求,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
(7)未参加国考或者参加国考未合格的申请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①师范类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须提供考核成绩为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单及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复印件属实,加盖教务公章;
②非师范类专业学生须提供考核成绩为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复印件属实,并在提交材料时带上成绩单原件,便于复核、加盖教务公章;并提供《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表格在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完善表格。
4.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右上角注明院系、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
(2)《个人承诺书》一份(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
(3)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4)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体检、素质能力测试等事宜及要求请参见新都教育局官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5.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教务处于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思学楼A105集中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非规定时间不予受理。师范类体育教育专业申请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体育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受理、审核,并于4月28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及申请学生名册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思学楼A105)。
6.费用缴纳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者,每人须缴纳190元(现金)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根据成价费〔2008〕106号文件),由学校代收后统一送缴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费用缴纳根据新都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7.材料报送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材料,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交至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提交至新都区教育局。
8.教师资格证发放与领取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学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前往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由新都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发放(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公告栏提前一周左右挂网公布)。
9.注意事项
(1)本通知第4条、第5条所有材料要求使用A4纸张,请申请者将准备好的材料按照顺序整理,用A4透明抽杆文件夹装好,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认定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向本院学生进行宣传,并按要求做好支撑材料审查及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3)如后期相关事宜有变更,以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正式通知为准(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获取最新消息)。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名单
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