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听课评价的通知
作者:洪俊 | 编辑:洪俊 | 审核:陈雨柯

教务〔20246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和《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和管理队伍工作作风切实把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落到实处的几项规定》(西南石大委发〔20146号),学校决定基于“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开展领导干部听课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时间:202459日开始,之后每学期正常开展领导干部听课评价工作,不再发文通知。

2.评价内容:教师授课情况评价和学生听课情况评价。

3.听课要求: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一线听课和检查教学情况,每学期不少于15次。

本学期首次启用“本科教学服务平台”领导评教功能,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学院领导干部在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录入听课评价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领导干部评教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459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