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研讨课》和《入学教育》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洪俊 | 编辑:洪俊 | 审核:朱红钧

教务〔202394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各学院(教学单位)须在本学期教学第3周组织开展《新生研讨课》和《入学教育》两门课程的“公开课展示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展示时间

教学第3周(918日~922日)。

二、展示课程

《新生研讨课》和《入学教育》。

三、展示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新生研讨课》课程负责人和《入学教育》全体任课教师。

四、展示安排

1.各学院(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展示活动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教学展示活动计划,并组织本单位教师观摩,填报公开课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所有专业《新生研讨课》的教学展示活动,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入学教育》课程的教学展示活动,担任《新生研讨课》的课程负责人和承担《入学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和前期专项检查修改完善后的教学大纲,自选20分钟的教学节段参加教学展示活动。各学院(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现场评价并评定成绩,填报公开课展示活动评价表(附件2)。

3.教学展示活动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督导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对展示效果不佳的教师,学院(教学单位)需再次组织教学展示活动。

五、材料提交

1.914日(星期四)1200前,各学院落实参与《新生研讨课》公开展示活动的教师及具体展示时间,党委学生工作部落实《入学教育》课程公开展示活动的教师及具体展示时间,通过飞书将填写好的“各学院(教学单位)公开课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至教务处孙丽颖老师。

2.926日(星期二)1200前,各学院(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公开课展示活动评价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至教务处孙丽颖老师。


附件:1. 各学院(教学单位)公开课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

2. 各学院(教学单位)公开课展示活动评价表


教务处

202396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