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84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学校组织开展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专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各学院(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负责人)为组长的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小组,制定“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实施方案”(7个延伸学院所制定的实施方案须涵盖校本部与南充校区),于9月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
2、各学院(教学单位)根据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对2023年级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整体梳理与专项检查,尤其是新增课程、学时内容调整课程、《入学教育》与《新生研讨课》。全面检查各教学环节的准备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教学单位工作安排
1、开学准备及落实情况检查
(1)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生报到注册、选课、补考、教材领取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按照《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总表》行课安排,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熟悉课程的行课时间和教学场所。
(3)认真检查并做好教学设备与实验仪器的准备工作。
(4)各学院(教学单位)检查和统计任课教师到岗情况。
(5)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教学事故发生,确保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2、教师课前准备情况检查
(1)对教师课前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课程授课教案管理办法》全面检查及评价授课教案,认真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案检查记录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各学院(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授课教师凭校园一卡通领取本学期所授课程教材。成都校区在思学楼A101领取,南充校区在第二教学楼一楼2113领取,领取截止日期为9月8日。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领取的,可由教学办公室主任代领。
(3)任课教师须提前熟悉相关教学设备和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
3、教学秩序检查
开学第一周(9月4日-9月8日),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巡视人员到教学楼和教学实验室检查任课教师(含教学实验室人员)到岗情况、学生上课情况、教学设备及条件保障情况等,做好开学教学情况巡视记录,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有效运行。
4、材料提交时间
9月13日(星期三)12:00前,各学院(教学单位)通过飞书提交由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审核通过的开学检查总结报告(含教学大纲专项检查情况)至教务处陈思老师,纸质文档各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三、相关部门工作
1、教学资源准备及检查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南充校区应提前对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的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更换与维护,并于9月1日8:00-18:00向全校任课教师开放,供任课教师熟悉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的教学设备设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程训练中心应提前对实验室、工训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实验教学、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
2、后勤保障及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部及南充校区应对各教学场所的教学设施、供电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学设施完好,教学用具分发到位,教学场所清洁卫生。
四、开课巡查
开学第一周(9月4日-9月8日),教务处、教学评估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部和南充校区职能部门应到教学场所巡查,检查开学教学秩序、教风学风以及教学保障等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教务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