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106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及时、准确地了解授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
2022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8周前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2年10月24~31日。
第二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8~13周期间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2年11月16~23日。
第三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4~18周期间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2年12月23~30日。
第四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8周后(含寒假)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3年2月20~24日。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工作,加强“客观评教 诚信评教”宣传力度,要求每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公正的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参评率不应低于90%。
2.未完成课程评教的同学将不能查看成绩、课表等信息,且未评教课程不显示在打印版成绩单上。
3.所有评教结果均为匿名且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前请确认评价信息。
4.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3032035。
教务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