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4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33号)的安排,组织开展参评教师教学文档与教学效果评价,请各单位通知符合参评资格的教师按以下要求提交教学文档。
1.参评教师按指定课程(见附件)提交教学文档(可自愿选择提交电子档或纸质版),包括课程授课教案和课程结业成绩归档材料。
(1) 授课教案。参评教师2021年度行课时所用教案。
(2) 成绩归档材料。指定课程(或教学班)成绩归档时的全部材料。
2.各教学单位在收齐并审查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的全部教学文档后,填报“2021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教学文档一览表”(简称“教学文档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的相关栏目,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的教学文档和“教学文档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提交参评教师的教学文档,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质量科孙老师,联系电话:83032035。凡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评选。
附件:2021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教学文档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