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4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2〕33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评教师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名单公布如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陈小凡 乐 平 申 洁 徐广丽 贾 敏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桑 琴 陈 曦 王浩铮 黄 璐
机电工程学院:钱韦吉 杨晓惠 王 飞
化学化工学院:薛 艳 邓洪波 吕 玲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王 煦 黄泽皑
计算机科学学院:肖 斌 杨 梅 刘忠慧 温柳英
电气信息学院:王 艳 杨 青 赵万明 许海英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黄 莉 蒋 杰 邓夕胜
理学院:张 强 丁显峰 伍振海 罗 强
经济管理学院:赵 艺 董倩宇 李 廷 逄 健
法学院:傅晶晶 宋旭平
马克思主义学院:张 莉 邵 琪 卢婷婷 高国良
外国语学院:何 晟 王淑雯 肖圣芹 郝晓曦
体育学院:陈 骏 段月明 刘武军
艺术学院:陈怡亭 岳 堂
工程学院:周培山
信息学院:侯俊勇
财经学院:谢晶
基础教学部:余明智
教务处
2022年4月8日